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激励学子勤学奋进,我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评审标准、申请条件、评审流程及相关要求统一公布,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及时了解、积极申请。
一、政策解读
本次评审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类项目申报对象、奖励标准、申请条件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国家奖学金
评审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3%以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排名3%以内;
5.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嗜好;
6.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排名3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无重修现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没有挂科记录学生);
7.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评审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奖励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

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一、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具体时间以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2.班级评议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名单进行公平公正的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公示。
3.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后形成初审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调查复核后形成复审名单,上报至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待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复。
二、注意事项
1.诚信申报,杜绝造假:所有申报学生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真实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一经查实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申报及获评资格。
2.严守纪律,规范评审:全体评审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准则,杜绝徇私舞弊、违规操作。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规处理。
3.全程监督,公开透明:本次评审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全体师生监督,保障评审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312-219555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育人,助学筑梦
以爱为翼,助力成长
愿每一位努力的同学都能被看见、被托举,在新的学年里勇敢追梦、逐光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