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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实施方案
【管理规定】 加入时间:2014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访问量: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加强“教风、学风、考风”(以下简称“三风”)建设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学院目前在“三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学院、处室、系(部)、教师、辅导员、学生六个层面上齐抓共管,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力争在本学期期末使“三风”建设初见成效,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院“三风“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学院决定成立”三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秀、韩德才
副组长:杨高峰、王毅斌
组 员:于凇波、孙大震、程占超、各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学工处全体成员,各系教学秘书、辅导员及相关教学、教辅人员。
三、实施措施
(一)教风建设
1.学院职责
1)明确工作目标
在全院教师中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因材施教。
2)加强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系(部)制度
①学院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两次到所负责联系的系(部),并听取所负责联系的系(部)工作汇报,帮助系(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深入系(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求学院领导干部每学年到所联系的系(部)时间不少于十天,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有分析、有见解、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
②学院领导干部要与系(部)领导之间多交心、谈心,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学院领导干部每学期与系(部)领导谈话要在3次以上。
③学院领导干部每学期参加系务会至少三次,了解和掌握各系(部)工作动态,指导系(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④学院领导干部每学期要完成学院规定的听课任务(院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主管教学副院长不少于8次),同时,应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掌握教学信息,检查教学质量,提高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教师培训、学习
①学院每年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领导报告、专家报告、典型教育、专题培训等,加强对全体教师的师德教育。
②学院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师说课比赛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带动广大教师争创优良教风。
③安排相关教师、教学管理和教辅人员去兄弟院校及相关单位进修或交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综合素质。
4)建立完善教学奖励、激励机制
①突出重点原则:着重奖励在质量工程、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②优中选优原则:加大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中对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提高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的成果的奖励力度,加大对有效提高学院影响力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奖励。
③示范性原则:奖励项目应能够带动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发展,具有示范性。
④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主要奖励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
5)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力度
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与教风建设有关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综合运用教育、制度、舆论、经济等手段,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使教师养成良好的教学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良的教学行为,形成扶正祛邪、奖优惩劣的教学风气。
6)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加大奖惩力度
改进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年度综合考核和职称晋升教学考核等评价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教学年度奖金分配上作适当倾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在教风方面存在问题或有教学事故者,均不能评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和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称号,有严重教学事故者,职称晋升教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当年职称晋升申报。
7)加强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员的教学指导、监督作用
①教学督导深入教学一线,在全院范围内随机听课(含实验、实习、实训),听课后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信息,并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每人每月听课不少于8次。
②教学督导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教务处综合反馈情况一至两次。
③教学信息员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本专业学生。
④教学信息员经常听取、收集、汇总所在系学生对学院(系)和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⑤教学信息员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及信息员例会,并为学院《教学信息简报》提供信息和稿件。
2.系(部)职责
1)系(部)主任定期召开系(部)会议(半月不少于1次),组织教研室主任、专兼职教师、教学秘书学习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明确教学规范,开展教风讨论会,查找存在的教风不良现象,提出改进措施,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学院将于每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进行核查。
2)各系(部)领导要协助学院积极做好本系(部)成员的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注意倾听收集整理本系(部)成员关于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分工联系院领导汇报。
3)制定系(部)教学检查方案,进行各项常规教学检查。
4)制定本系(部)教师辅导答疑制度,每周安排固定的时间、地点为学生辅导答疑(每周不少于1次)。
5)组织本系(部)领导、专家、同行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每人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所听对象不少于3人),并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6)各系(部)要定期组织、开展教师授课、说课比赛和教学观摩等教学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7)制定新教师培养计划,提倡新教师多听课,多与老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交流、互动;各系(部)要为每位新教师配备一对一的帮扶教师,签订帮扶协议书(送教务处备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形成“传、帮、带”的联系纽带,共同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8)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①组织各类调研活动,包括本专业社会需求、社会同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等,跟踪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和区域社会、经济产业规划,掌握本专业在教学改革、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较为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主持制定专业发展建设规划。
②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培养模式、教学计划等,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
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相关规定,主持完成本专业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并负责组织专家对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审定。
④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研、课程内容方法的改革等,并提出书面意见。
⑤本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提出本专业对实践教学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具体方案,并协同学院和专业所在系组织实施本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对实习、实训内容提出具体意见。
⑥组织专业内涵建设工作。在评建工作期间,负责支撑材料的把关、专业汇报,接受专家质询等工作。
⑦指导本专业教师的业务,培养专业队伍、提高专业队伍整体水平,推进专业建设。
⑧负责组织本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⑨对以上工作均要求有材料、有记录、有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系(部)和教务处。
9)加强对实验课程的管理
①系(部)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教学的重要性,加强对实验教学的领导、监督工作。
②各系(部)应将实验教学作为教研活动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认真抓好,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
③各系(部)主要负责人要审查各门实验课程的教学计划,下达实验教学任务到各实验室,并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④系(部)领导要经常检查实验教学运行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通过听课、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查看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实验记录、广泛听取意见等形式,及时了解、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验效果和质量。
⑤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场所,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出现安全事故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⑥实验课前,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所用材料和工具等,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验项目要进行预作。任课教师要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
⑦实验中,任课教师要全程参与,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⑧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经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⑨任课教师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并认真进行批改,并根据学生的实验态度、动手能力、实验报告等项目评定实验成绩。对不合格的要视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或重写报告。
3.教研室职责
1)制定教研室的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培育并申报精品课程,组织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进程等教学文件,落实课程教材。
3)抓好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
4)积极组织教学研讨工作,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组织申报各类教研、科研项目。
5)加强对专兼职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的管理,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6)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实习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4.教师职责
1)严肃职业道德
热爱学生,热情、热心、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不训斥、不嘲讽、不歧视。
2)自觉遵循学院教学规程,认真做到教学“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答疑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课程考核、认真指导实训)。
3)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活动
此类活动教师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全年活动出勤率需达到90%以上(以签到为准)。
4)规范教学行为,杜绝教学事故
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教风从事教学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程序进行调、停课,杜绝教学事故。
(二)学风建设
1.学院职责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①学风建设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牵头,学工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共同负责。
②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讲评全院教师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情况,严格考试组织管理,认真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教务处将严格执行“累计不及格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或一学期内旷课超过30学时予以学业警示”,“累计不及格必修课学分达22学分以上予以延长修业年限”,“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达到或超过30学分、一学期内旷课超过60学时予以劝退处理” 等规定。 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并保持一定的淘汰率。
③学工处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各项教育管理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全院学生的出勤和作息情况,并统计公布。严格执行学生迟到通报制度,每通报一次扣除综合素质测评分0.5分的制度。
④全院每两月召开一次学风建设工作会议,教务处、学工处和各系负责向学院汇报学风建设的有关情况。
⑤要在学院内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班级活动,适时召开增强学习积极性和创建优良学风的主题班会、讲座、经验交流会,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⑥加强就业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从低年级开始确立就业竞争意识,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和择业竞争能力。
2.系(部)职责
①各系学风建设由党总支书记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系的学风建设工作,做好本系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组织安排、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②各系党总支书记定期组织系学生工作副主任或助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辅导员和主抓学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召开学风建设会议,就本系的学风建设进行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包括:每半个月对学生的到课率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就学风建设问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每学期对学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③系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学生班级、宿舍了解、落实学风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班级学风建设的指导,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大对课堂纪律、考试纪律检查的监督力度。
④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学习竞赛,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努力探索学风建设的新思路。
3.教师职责
明确任课教师的课堂管理责任
1)在课堂授课时间内,任课教师是学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教师应在每次授课时点名,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合班上课的班级可由老师随机抽查一个小班进行点名,并记录实际出勤人数。
2)任课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将学生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有无雷同等纳入学生考核范围,从而引起学生对平时课堂表现的足够重视。
3)将任课教师履行课堂管理职责的情况作为教师授课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课堂秩序较差的,该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不能评为优秀。教师授课不能照本宣科,要努力提高课堂驾驭能力,维持好课堂纪律。
4.辅导员职责
1)辅导员要建立健全班级规章制度,加大对学生到课的考勤和巡查力度。
2)新生辅导员要督促学生到教室上课或自习;严禁学生带食物进入课堂;带新生、毕业班的辅导员要检查学生上自习情况和考研自习室自习情况;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无故旷课情况,每月组织1次班会,对班级的学习和相关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3)严禁学生旷课参加其它活动。
4)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辅导员每周至少要深入课堂一次,做好听课记录;每月要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一次,了解学生所修课程的学习情况;对于教学过程中学生存在的问题,辅导员在课下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的落实情况与辅导员考核挂钩。
5)将班风好坏和到课率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到课率警戒制度:到课率超过警戒线,即所带班级中,一、二年级到课率低于90%,三年级低于85%的要对该班级的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提出警示。
6)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并屡教不改的学生,辅导员和各系(部)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学院将按规定实施处分。
5.学生职责
依靠学生抓好学风。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学生会履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职责。学生会要配合辅导员坚持每周做好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三)考风建设
1.学院职责
1)期末考试前成立考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务处、学工处、教学督导组、各系(部)相关人员、辅导员等组成,大力整肃考风考纪。
2)加大监考、巡考力度,督促学生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严格执行《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3)各教学单位和部门以三风建设为契机,重在平时下功夫,多督促、勤配合,以实际行动促进考风建设。
2.教务处职责
加强考试规范管理,加大对考试作弊学生的惩罚力度,一旦发现考试违规,半小时内公示,2小时内公布处理结果。
3.学工处职责
加大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和动员,结合学院实际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做好三风建设。
4.系职责
期末考试前成立以各系主任、书记为组长,辅导员为组员的本系考风考纪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考风考纪建设方案,日常工作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消除学生作弊思想和侥幸意识。
5.教师职责
抓好课堂教学管理,严格平时成绩,根据教材大纲和本三学生特点科学规范命题,既检测学习效果又要考虑通过率及成绩的正态分布。严禁考前划题,提高考前试题保管、流转过程中的保密性意识,杜绝泄密、漏题等现象的发生。
6.辅导员职责
定期召开考风考纪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将考风建设与平时的学风建设相结合,督促学生用功在平时,养成良好的学风考风,做到制度在前,教育在先,责任到人。
7、学生职责
要将精力用在平时的学习和课堂上,积极备考,不要临时抱佛脚,勿存侥幸心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骨干学生的示范带头作用,养成良好学风考风。
四、相关要求
为做好学院“三风“建设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学院多部门联动进行日常教学检查
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六系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全院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表见附件1)
1)联合检查小组成员:每栋教学楼要有教务处、学工处和六系检查员各一名,共计8人;成员名单、具体检查时间、分工和联系电话分别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六系的检查负责人制定,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排班表见附表2)。教务处、学工处和六系检查人员进行各教学楼轮换检查。
2)检查方案:
①要求联合检查小组工作日每天2次进行教学检查。检查期间,统一戴工作牌。
②第一次检查时间为每天早晨7:50,相关人员在各自教学楼前集合,教务处负责组织签到(签到表见附件2),进行各教学场所的全面检查。一周内同一部门出现两次无故不到者,学院将在教学例会中通报批评。
③第二次检查时间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主要进行各部门内部的教学检查,教务处、学工处人员负责抽查。
④检查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发现问题现场解决;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需学院协调解决的,及时沟通反馈。
⑤学院每半月将联合检查组的检查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2.全面推行“五分钟”工程
1)每天每节课师生提前五分钟到课堂,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学生做好听课准备。
2)教师在预备铃后开始点名(合班上课时可抽点一个班),未到者记为迟到。
3)现代教育中心等教学保障部门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开教室及检查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
3.各系(部)要依据学院“三风”建设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推动本系(部)的“三风”建设。
“三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也是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院教育教学水平衡量的重要尺度。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要把“三风”建设活动作为加强学院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件大事来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合理安排,针对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实实在在进行整改,常抓不懈,务求取得实效。
本方案自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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